Monday, February 19, 2007

有關同神子序位的神聖聖職(二)



伯-大祭司



在大洪水後,人類兒女開始廣佈於整個大地之上,亞伯拉罕在這種時空背景之下,力求獲有聖職權力的祝福。他的追求心態和時代背景,或許可以用來比對東移往中土的早期祖先們。亞伯拉罕說:『在迦勒底人的土地,於我父親的居所中,我,亞伯拉罕得知我必須另外找到一個居住的地方;並且,由於發現我還有更大的幸福,平安和安息,我便力求祖先的祝福,以及我必須被按立藉以施行這些祝福的權利;我自己一直是一個正義之跟從者,也渴望作一個擁有豐富知識的人,作一個更偉大的正義之跟從者,擁有更豐富的知識,作眾多國家之父,和平之王子,並且渴望接受教導,以及遵守神的誡命,於是我便成為一個正當的繼承人,一個持有屬於祖先的權力的大祭司。這權利是由祖先授予我的;自時日的開始,是的,就是從太初起,即在大地的根基以前到現在,從祖先傳下來,就是長子的權利,授予第一個人,他是亞當,我們的第一位祖先,經由祖先們傳到我的。』(亞伯拉罕書1章1-3節)

在那分散至大地各端的時代裏,如果忠信的聖徒不努力尋求獲得擁有聖職的祝福,當他們遠離至各端時,他們要如何獲得神的羔羊為世人流血犧牲的贖罪的祝福呢?難道要再跑回到閃的繼地去領受嗎?我們知道在那沒有飛機、汽車、火車、輪船的時代,是不可能如此頻繁長途跋涉的。最好的方法是,當一羣一羣的人們遷徙出去時,聖職弟兄們也一起同行,所以所有救恩的必要儀式和教儀,都可以有這些聖職弟兄們,在旅途中隨行服務;到了繼地後,也因有這些聖職工作者的主領,得以在那裏依據神的話和誡命而生活。

在創世記中提到大洪水之後,不論是閃、含、和雅弗,『這些人的後裔將各國的地土、海島分開居住,各隨各的方言、宗族立國』(創世記書10章5節)。因此經由長子的權利傳給亞伯拉罕大祭司聖職的方式,也可類推于東移的這一群人。由於如此,古籍中如史記所記載的『伯、仲、叔、季』的排行,便有了極大的意義,先從排行看『伯』是家庭中排行最大的,因此他是長子擁有長子的名分和權利,自然如果他的父親是家族中的主領大祭司,如果沒有意外,他通常便是當然的繼承者。



可是『伯、仲、叔、季』真的只有生辰長幼的排行這樣單一的意思嗎?如果真是這樣,那為何周朝要將『伯』列為『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』中的一爵呢?

『伯』作為職位,最早出現在尚書虞書-舜典:『舜曰:咨,四岳,有能奮庸熙帝之載,使宅百揆亮采,惠疇僉曰:「伯」禹作司空。』禹稱為『伯』禹,這裏的『伯』禹,不是長幼排行的伯,是神聖聖職職位中的『伯』。之後,商書-仲虺之誥中『葛伯仇餉』,其中的葛『伯』中的『伯』也是神聖聖職職位,『伯』禹和葛『伯』,一個『伯』在名之前,一個『伯』在名之後,這是牽涉到我們今日教會中常說的這個職位是否持有權鑰。如果有,則職位寫在名字之後;如果沒有,則職位寫在名字之前。也就是說禹那時雖在舜前服務,但他的大祭司職位並未持有權鑰,而他是在舜的指派下職行他的職務的;而這位被湯所伐的葛『伯』,他的職務則不同,他不單是一位大祭司並持有主領一地的權鑰,和他比鄰的湯『伯』也是如此。

這權鑰正是前面經文中亞伯拉罕所追求的,巴別塔分散後,整個大地都在世人的眼前,他們可至大地任何一端定居,亞伯拉罕若持有主領一地的大祭司的職位,他將可以在赦罪的流血犧牲上,成為他的家庭、家族、乃至於跟隨他的人,在他的繼地上成為祝福。而這個權鑰亞伯拉罕經由長子的權利(伯)而得到了。

而葛『伯』也獲有了主領他的繼地的大祭司聖職職位,只是這位葛『伯』並不配稱,他並不執行作為一位主領大祭司所應盡到的職責,最後又因流了無辜人的血,終於難逃被征伐的命運。成湯伐葛『伯』這段故事在孟子中敘述得更為詳細:

孟子曰︰『湯居亳與葛為鄰,葛伯放而不祀。湯使人問之曰︰「何為不祀?」
曰︰「無以供犧牲也。」
湯使遺之牛羊,葛伯食之,又不以祀。
湯又使人問之,曰︰「何為不祀?」
曰︰「無以供粢盛也。」
湯使亳眾往為之耕,老弱饋食。葛伯率其民,要有酒食黍稻者,奪之。
不授者,殺之。有童子以黍肉餉,殺而奪之。
書曰︰「葛伯仇餉,」此之謂也。為其殺童子而征之,四海之內,皆曰︰「非富天下也,為匹夫匹婦復讎也。」』(孟子滕文公篇第三)

『葛伯仇餉』事件的發生點是持有伯爵位的葛伯『放而不祀』,也就是葛伯理應獻祭犧牲,但他卻沒有盡到他的職責,放任他的職責不管。事件終結於葛伯流無辜人(童子)的血,而被成湯討伐。成湯和葛『伯』理應皆是一地的領袖,這領袖以教義和聖約107章看來,他們要負責獻祭犧牲,又領導一羣人民,他們應當就是當地的主領大祭司。新約中的希伯來書對主領大祭司的職責談得十分清楚:『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,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,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(或作: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)。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,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。故此,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』(希伯來書5章1-3節)。

以今日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教友的觀點來看,葛『伯』不祀便是主領的主教(大祭司)在主日時,怠忽職守不舉行定期的聖餐儀式,以永恆救恩的觀點來看,這是非常非常嚴重的事情。事實上若以史記周本記中的一段記事來看,也是相當嚴重的罪,最嚴重時可到足以被討伐的地步了:『先王之順祀也,有不祭則修意,有不祀則修言,有不享則修文,有不貢則修名,有不王則修德,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。於是有刑不祭,伐不祀,征不享,讓不貢,告不王』(穆王將征犬戎),葛『伯』的最初便是因『放而不祀』。

大致整個故事為,葛『伯』的『放而不祀』而被湯『伯』質疑。葛『伯』回答,他們(窮)沒有可供作為流血犧牲的牛羊,湯好意送來可供奉獻犧牲的牛羊,誰知葛『伯』把它們宰了吃了,卻沒有將其作為人們的贖罪流血犧牲的祭品;湯遣人問葛『伯』,怎麼沒有為人民向神獻上流血犧牲的獻祭呢?葛『伯』的理由是,人民沒有可以吃的東西。因此,湯使他的壯丁前去幫葛『伯』的人民耕種,而人民中的老弱幼童則攜帶食物去慰勞這些壯丁,而葛『伯』和他的人民居然去搶這些老弱幼童所攜帶的東西,如有不給,便殺人強搶,因此發生了『有童子以黍肉餉,殺而奪之』的流無辜血的慘事,這也讓成湯最終伐了葛『伯』。

『伯』便是今日的大祭司,而他的主領權鑰在古時大多由他主領地上的嫡長子來繼承。若將『父』和『伯』的甲骨文劃在李海的夢的位置圖中,便如下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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