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y 16, 2008

有關『神』和『上帝』(二)

既然『神』這個字原先由兩個圖形所組成的,就不會單單只著重於『申』這個圖形,『示』在其中也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腳色。『申』、『示』、『人』之間的關係原來應當如下圖:



各部分的意義如下:


圖形中紅色框中的便是『神』字,


圖形中紅色的框中的便是『祝』字,


象徵獻上天父愛子的犧牲在燔祭上後,開口向至高之神發聲禱告(祝,古字就是祈禱),以及尋求來自高天的祝福。因此從圖形看,『示』這個獻上燔祭犧牲的壇,正是『耶和華的雲彩』和『人』交集的地方,或相會之處。

『神』在中國古籍中的意義,原本就不是至高的、獨一的,老實說,那些外國新教的傳教士們在選擇這個字作為至高者時,本身就有極大的疑問。這裏就有兩例,例如:『肆類于上帝,禋于六宗,望于山川,遍于群神』(尚書舜典);又『居二日半,簡子寤。語大夫曰︰我之帝所甚樂,與百神游於鈞天,廣樂九奏萬舞,不類三代之樂,其聲動人心』(史記趙世家第十二)。

更糟糕的是,『神』字在中國的某些基督教宗派被定義為『宇宙至高主宰者』一百餘年後,一些基督徒不知此字所由何來,質疑傳統古書的信仰為『多神』教,古代中國為多神信仰,這真是思考上的誤謬,試問是誰在先的,1860年代的外國傳教士選用中國字匹配『GOD』在先?還是尚書、史記在先?既然使用了『神』定義為『宇宙至高主宰者』,就不能指責人多神,因為原先『神』在古代典籍裏根本就不是定義為『宇宙至高主宰者』。

那依據上述的古籍的段落,如果我們像另一派一樣選用『上帝』,這些問題是否就可以去掉大半了呢?看文義好像可以,但是『上帝』真的可以定義為那個『宇宙至高主宰者』嗎?要談,篇幅蠻長的,到後面再一次說明,現在先把『神』字在此說個清楚。

『神』既然是由『申』和『示』組成的,似乎現代字辭的功能及解釋大都擺在『申』這個部分,而遺忘了尚有『示』-『燔祭壇』這個部分。圖形字由多個圖像組成時,不會只有單一的意思,這是為何古文能以短短的區區數字來描述一件事或觀念,若用現代字解釋卻要常常要一個大段落的原因。『示』在古時的『神』字裏,必定有它一定的角色,而不像今日比較單純偏向崇拜『神』的那個『神』字那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