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ugust 01, 2009

有關『神』和『上帝』(七)


再回到史記的這段,『居二日半,簡子寤。語大夫曰︰我之帝所甚樂,與百神游於鈞天,廣樂九奏萬舞,不類三代之樂,其聲動人心』(史記趙世家第十二),中間的『與百神游於鈞天』這句,游於『鈞天』是依現代解釋為游於『天上』嗎?如果單純指『天上』的意義,為何要加上『鈞』呢?

『均天』有人認為語出呂氏春秋,『何謂九野?中央曰鈞天,其星角、亢、氐』(有始覽、有始)。大概是以為呂氏春秋成書日期較史記為早吧,但熟讀史記和先秦古籍的人皆知,司馬遷經常大量引用先秦古籍的記載,所以『鈞天』是否語出呂氏春秋,或是春秋戰國時的人們就已普遍被使用了,這是值得討論的。

呂氏春秋的原文是這樣的,『何謂九野?中央曰鈞天,其星角、亢、氐。東方曰蒼天,其星房、心、尾。東北曰變天,其星箕、斗、牽牛。北方曰玄天,其星婺女、虛、危、營室。西北曰幽天,其星東壁、奎、婁。西方曰顥天,其星胃、昴、畢。西南曰朱天,其星觜嶲、參、東井。南方曰炎天,其星輿鬼、柳、七星。東南曰陽天,其星張、翼、軫。』(有始覽、有始)。

大致意思是,在夜晚的曠野裏,望向星空,將星空以九宮格劃分,古時所稱的二十八星宿和所落於天空的位置分別稱為:中央部份叫鈞天,星宿為角、亢、氐。東方叫蒼天,星宿為房、心、尾。東北方叫變天,星宿為箕、斗、牽牛。北方叫玄天,星宿為婺女、虛、危、營室(有四個,其他部分都只有三個)。西北方叫幽天,星宿為東壁、奎、婁。西方叫顥天,星宿為胃、昴、畢。西南方叫朱天,星宿為觜嶲、參、東井。南方叫炎天,星宿為輿鬼、柳、七星。東南方叫陽天,星宿為張、翼、軫。




也就是說,夜裏我們正上方的天空叫『鈞天』。既然在中央,叫『中天』就好了嘛,為何要用『鈞』來表示中央的天空呢?

查考『鈞』字意義,不外是古代計算重量的單位,如說文解字:『鈞,三十斤也。』,如果這樣,將一個重量單位矲在虛無飄渺的天空之前,令人納悶古人的這種用法。

『鈞』另一種解釋,與『均』同,如孟子、告子篇上:『鈞是人也,或為大人,或為小人,何也?』,可以用來解釋『鈞天』嗎?

再一個解釋為對長輩或上級的敬詞,如,常在書信往來上用到的,『鈞啟』、『鈞鑒』、『鈞安』、『鈞命』、以及『鈞席』、『鈞座』。如果這樣,『鈞天』的『天』就不可作『天空、天氣、天上』解釋,『天』必須是位人物,且祂必須是位受敬重的上級及長輩才行。

最後的解釋為權衡、鈞衡。如後漢書,陳蕃傳:『鈞此二者、臣寧得禍,不敢欺天也。』

當然還有製作陶器的那個旋轉台,叫『陶鈞』。以及和『鈞天』意義相仿的『大鈞』、上天的意思。

這麼多解釋,我們還是從重量單位開始吧!禮記:『鈞則曰左右均』(禮記、投壺)。我們可以理解原來『鈞』可以使左右平衡,所以它和『衡』都是重量的鈞衡用器,用來審度重量的多寡,如天平的計量。它的引申意,就有權衡、衡量,最後裁量定奪的意義。所以古時用『鈞』作為對長輩或上級的敬詞時,原先就帶有恭請裁量定奪之意。因此,主事者就必須位於天平的中心,不可偏袒左或右。而史記、周本記、穆王將征犬戎:『閱實其罪,惟鈞其過』,被天子裁量定奪所犯罪過。

說到裁量定奪所犯罪過,聖經中有巴比倫帝國覆滅的故事令人深刻,其中伯沙撒王在神的天平裏顯出虧欠,正好闡明了『鈞天』裁量定奪所犯罪過的意義,但以理書第五章24-28節:『因此從神那裏顯出指頭來寫這文字。「所寫的文字是:『彌尼,彌尼,提客勒,烏法珥新。』講解是這樣:彌尼,就是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。提客勒,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裏,顯出你的虧欠。毗勒斯(與烏法珥新同義),就是你的國分裂,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。」』。聖經中另一部書中的約伯也說:『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,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』(約伯31:6)。

這意義和審判相同,啟示錄中說:『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;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,再無可見之處了。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展開了,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』(啟示錄20:11-13)

因此,『與百神游於鈞天』就是(趙簡子)和眾天使群游於至高者的寶座之前。





附記一:
在亞伯拉罕書中複製圖二,它的構圖也分為九個部分,中央部份為『口拉卜』,『那口拉卜被設置在神的寶座附近』(亞伯拉罕書3:9):




它和『鈞天』在九宮格中央的比較。


附記二:

趙簡子因此夢共昏睡數日,這狀況不是只有趙簡子才有,秦穆公也曾昏睡七日,亦有相同的經歷,見史記趙世家,『趙簡子疾,五日不知人,大夫皆懼。醫扁鵲視之,出,董安于問,扁鵲曰:血脈治也,而何怪!在昔秦繆公嘗如此,七日而寤。寤之日,告公孫支與子輿曰:我之帝所甚樂,吾所以久者,適有學也。帝告我:晉國將大亂,五世不安;其後將霸,未老而死;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。公孫支書而藏之,秦讖於是出矣,獻公之亂,文公之霸,而襄公敗秦師於殽而歸縱淫,此子之所聞。今主君之疾與之同,不出三日疾必間,間必有言也。』

然而李海在耶路撒冷的這個夢或異象曾使他『不勝負荷,…倒在床上』(尼腓一書1:7)。相同的經歷在摩爾門經中尚有,艾蒙和拉摩那一家人(阿爾瑪書19章40節-20章14節);以及亞倫和拉曼國王(阿爾瑪書22章17-18節)。